Thursday 21 May 2009

背黑锅

祸从天降,真的不吐不快。

昨早突然接到了一封“黑函”,是马来西亚电讯公司委托的“追债”公司的来函。信里的内容大意是说我拖欠了电讯公司约马币1600元未还。本人自问向来不曾拖欠任何电讯公司的电话费,何以会突然“飞来横祸”?摇了电话询问,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。

原来当我还是大学生的时候,我和一群大学生们租了一间房子居住。为了方便和家人们联络,我们决定注册一条电话线。由于当时我是学生群里的总负责人,我以自己的本名注册了该条电话线,电话费大家一起分担。大学毕业后我却忘了向电讯公司删除当时的注册名字,结果被后来租用该间屋子的无良大学生们逮到了良机“犯案”。这群无良的大学生狂打“免费”的电话而不付电话费,结果电话费在累积了约马币1600元后被电讯公司切断电讯联络。

倒霉的我就因为这次的疏忽而被列入电讯公司的黑名单,被认为是拖欠了10多年欠债不还的“无赖”。电讯公司为了追讨债务,现在甚至委托特别提供追债服务的公司向我追讨欠款。目前我已被列入电讯公司的黑名单,无法再以本名注册任何新的电话线。唯一解决的办法是还清这笔和我无关的债务!

令人气愤的是该追债公司的服务态度。他们以非常无理的态度要我还钱,言语间的挑瓣简直把我当成是个罪犯来审问,甚至还威胁我若不付款会把我提控上庭,列入所有马来西亚银行的黑名单,也可能会到我就职的公司调查我。最令人咋舌的是他们自称也把我和他们的线上谈话录音,以做未来的呈堂证据!!!

我不是犯人!!!!!#@#%@#(Opps.....真的想爆粗口...)

若你是我,你的反应会是如何呢?生气?无奈?????

你会背黑锅自叹倒霉的还清这笔无端端飞来的债务吗?

2 comments:

yk@eunice said...

if i were u, most probably i'll pay back since it's hard to trace back who had used the phone. Just treat it as you pay the money for a lesson. i'm sure u'll be extra careful another time. hopefully you have settle everything in jakarta, better double check.

凡夫俗子 said...

still struggling whether should pay for it.......